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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柏林新任司法廳長「貝倫」說,逃票不是重罪,不需要坐牢。他計畫修法,叫逃票的人去打掃學校、車站等地方,代替坐牢。目前,德國法律規定,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買票觸犯刑法,可以判處徒刑,得併科罰金。在柏林要是逃票被逮到會收到一張六十歐元,一千八百塊台幣的罰單。運輸單位還可以將逃票的人移送法辦。一旦判刑確定,就得入監服刑。另外,要是拒不繳罰款,也得坐牢。「貝倫」說,現在柏林監獄有四百人因為沒繳逃票罰款,在監獄裡蹲著,佔所有囚犯的三分之一。他說,要是逃票的人改服勞役,不用坐牢,監獄也可以空出點地方,關該關的人。0C31A4003D10F7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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